2016年6月福建集美區(qū)第二農(nóng)場招聘面試資格復核通知
一、面試資格復核對象:擬進入面試的人選(具體名單見附件1)均須進行資格條件復核。
溫馨提醒:資格復核后,可能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而被取消面試資格等情形,請候補考生提前準備好資格復核材料,以備遞補。屆時招聘單位將于遞補人員資格復核時間開始前電話通知候補考生,務請保持通信暢通。
二、面試資格復核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7月19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地點:集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三樓大廳(集美(杏林)臺商服務中心三樓人才市場)
三、攜帶材料
參加資格復核時應攜帶填寫完備的《集美區(qū)公開招聘報名表》1份見招聘簡章附件(必須電腦打印并簽字,并在崗位代碼上方空白處填寫準考證號)、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1張貼在報名表上連同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報名表和復印件逐頁簽名依序裝訂成冊:
1、本人身份證。
2、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位)證書(全日制普通教育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可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及學歷真實性證明材料(如《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者《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驗證有效期在2016年7月24日之后)等)、戶籍材料、資格證書材料及崗位要求其他證明材料等。
四、其他事項
1、資格復核通過后現(xiàn)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2、考生本人因故無法參加報名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受托人須帶齊所有材料、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參加資格復核。
3、未按時參加資格復核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原標題:關于廈門市第二農(nóng)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2016年6月)面試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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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第二農(nóng)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核名單.xls
廈門市第二農(nóng)場
2016年7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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