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蘇常州市天寧區(qū)教育局區(qū)屬學校招聘2人簡章(長期)
根據《中共常州市天寧區(qū)委關于實施“才富天寧”英才計劃推進人才強區(qū)戰(zhàn)略的意見》(常天委〔2017〕85號)和《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的精神,經區(qū)人社局同意,2019年常州市天寧區(qū)教育局區(qū)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2名。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師德高尚,治學嚴謹,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團結協作精神,無違法犯罪記錄,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具備省特級教師榮譽稱號,或具備正高級教師職稱任職條件,或具有博士學歷學位。
(三)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報考人員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備相應學科和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高學段的教師資格可報考低學段的教師崗位);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報考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報考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
1.本簡章招聘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所有崗位自簡章發(fā)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接受報名,有效期至2019年12月10日,具體崗位簡介詳見附件1。區(qū)教育局將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考核程序并及時公布招聘結果。
報名采用郵箱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名者將報名表(詳見附件)和相關證書、證明掃描件壓縮在一個文件包里發(fā)送郵件至tnjywtjrsk@sina.com,文件包請以“姓名+教育高層次人才應聘”格式注明,區(qū)教育局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如有滿足條件人員報考,區(qū)教育局可根據需要適時組織考試。
3.常州市教育系統在編在崗人員須采用商調形式流動。
4.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報考人員應根據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提交相關材料,如對報考資格條件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咨詢確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二)現場資格審核
1.區(qū)教育局將對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到者視同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個人履歷、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代表其學術水平的論文、論著、獲獎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現場資格審核。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3.區(qū)教育局將根據報考人員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和現場提供的報名材料原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審核完畢,退還原件,留存復印件。
4.資格審核合格,取得考試資格;資格審核不合格,取消考試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的人員,視同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三、考試辦法
招聘采用面試、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
1.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背景、崗位適配性、邏輯思辨與溝通能力、職業(yè)道德及崗位認知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面試分值100分,合格線為70分,不合格者取消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
2.課堂教學能力測試。采用借班上課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教學效果)、知識結構、語言表達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分值100分,合格線為80分。
3.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按照面試成績占4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在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崗位人數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省委組織部等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165號)執(zhí)行。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在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簡章發(fā)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根據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規(guī)定要求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應全職在招聘單位連續(xù)工作5年以上。
被聘用的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商解除關系,與原工作單位產生的協議、經濟等相關糾紛,由本人自行處理或解決。報考人員應在招聘單位通知報到后45日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根據《中共常州市天寧區(qū)委關于實施“才富天寧”英才計劃推進人才強區(qū)戰(zhàn)略的意見》(常天委〔2017〕85號),符合條件的聘用人員享受相應的資助政策。引進具有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身份的校長,給予30萬元研究經費,2年內在天寧購房的給予60萬元購房補貼,引進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給予20萬元研究經費,2年內在天寧購房的給予50萬元購房補貼;引進教育專業(yè)重點學科博士學歷學位高層次人才,2年內在天寧購房的給予15萬元購房補貼。
七、咨詢與監(jiān)督
政策咨詢電話:0519-69660622,0519-69660633;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9—69660235;
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19—69660809。
八、本簡章由常州市天寧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9年常州市天寧區(qū)教育局區(qū)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簡章(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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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常州市天寧區(qū)教育局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崗位表
常州市天寧區(qū)教育局
2019年6月19日
原文鏈接:http://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19/IQCNPLQO_0619/45130.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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