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天臺縣教育局新教師及進城教師陽光擇崗實施細則
根據(jù)天臺縣教育局、天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guān)于2017年教師招聘的公告》及崗位安排的有關(guān)規(guī)定,天臺縣教育局2017年新教師及進城教師陽光擇崗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陽光擇崗的會議時間、地點
教師陽光擇崗會議定于8月8日下午16:00在始豐小學報告廳進行。
二、出席人員
全縣各、幼兒園負責人,擬錄用新教師及進城教師。參加擇崗對象須憑本人的身份證和準考證,于8月8日下午15:50前入場,16:10開始擇崗。全縣各相關(guān)、幼兒園負責人于16:30到場。
三、陽光擇崗程序
1、由教育局工作人員確定本次擇崗的學科順序,擇崗對象按總成績名次排列先后順序在規(guī)定的位置入座。
2、根據(jù)報考職位,由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挑選。若總成績出現(xiàn)同分數(shù),則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擇崗,若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都出現(xiàn)同分數(shù),則按筆試成績學科專業(yè)知識的成績高者優(yōu)先擇崗。
擇崗開始后,先由總成績第一名對象擇崗,選定后,填寫 “天臺縣2017年新教師及進城教師陽光擇崗登記表”,然后送審核處審核,審核后立即回原位置。同時,第二名上預(yù)備席入座,等待擇崗。以此類推,直至擇崗結(jié)束。
四、陽光擇崗要求
1、每位擇崗對象須在3分鐘內(nèi)完成擇崗。
2、放棄擇崗的對象,取消明年新教師招聘的考試資格,空缺指標不予遞補。
3、因場地位置有限,擇崗對象只允許一人陪同參加新教師擇崗會議。
原標題:天臺縣教育局2017年新教師及進城教師陽光擇崗實施細則
天臺縣教育局
2017年8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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