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鎮(zhèn)江市委巡察組、市紀委派駐紀檢組選調公告【招20人】
為適應市委巡察機構建設、市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工作需要,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yōu)化紀檢監(jiān)察干部隊伍結構,根據(jù)《公務員法》《鎮(zhèn)江市紀委監(jiān)察局機關、派駐(出)機構選拔任用干部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選調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科員級公務員20名,其中,面向轄市區(qū)選調5名。
二、選調對象
全市各級機關已登記的公務員及符合直接交流到實施公務員法機關條件的參公管理機關(單位)的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yè)人員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群眾公認,清正廉潔,有較強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
3.現(xiàn)任科員,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年限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
4.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需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學歷證書);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含當日)以后出生);
7.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除外);
8.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9.法律、法規(guī)及省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按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存在較重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影響期限的;
5.與市紀委監(jiān)察局機關、派駐(出)機構、市委巡察機構市管干部有夫妻、直系血緣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以及存在任職回避有關規(guī)定其他情形的;
6.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7.尚在新錄用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人員試用期的;
8.法律、法規(guī)及省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經所在單位同意后,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明、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管理人員登記表等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現(xiàn)場填寫《市委巡察組、市紀委派駐紀檢組選調工作人員推薦登記表》,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2張(含電子版)。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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