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補充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
按照《四川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補充錄用公告》要求,現(xiàn)就樂山市2025年補充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考生登錄“補錄專題網(wǎng)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可登錄樂山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lspta.com.cn/)“成績查詢”專欄點對點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
二、資格復審安排
(一)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
資格復審應由考生本人參加,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按規(guī)定流程完成資格復審工作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地點:
1.報考基層選調生和“四級聯(lián)考”的考生,請到樂山市老干部活動中心二樓(樂山市市中區(qū)竹公溪街1399號)參加資格復審。
2.報考法院系統(tǒng)的考生,請到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樂山市市中區(qū)柏楊東路85號)1號樓6樓會議室參加資格復審。
3.報考檢察院系統(tǒng)的考生,請到樂山市人民檢察院(地址:樂山市市中區(qū)團山街615號)304辦公室參加資格復審。
4.報考公安系統(tǒng)的考生,請到樂山市公安局(地址:樂山市市中區(qū)春華路南段363號)1樓報告廳參加資格復審。
5.報考司法行政系統(tǒng)的考生,請到樂山市司法局(地址:樂山市市中區(qū)龍游路西段205號)4樓421室參加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材料
(一)基層選調生資格復審材料
1.《基層選調生報名推薦表》2份(請用1頁A4紙打印),須經(jīng)高校<院所>院<系>黨組織、高校<院所>黨委組織部<就業(yè)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市(州)黨委組織部意見”欄資格復審時無需蓋章。
2.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未載明考生本人所學專業(yè)或專業(yè)與職位要求專業(yè)不完全一致的,需提供學校就業(yè)主管部門開具的所學專業(yè)代碼證明)。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其他與選調條件、職位條件有關的資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具體為:
(1)黨員證明材料:已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含中共預備黨員)的考生,需出具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證明材料原件,注明入黨時間(須具體到日),并加蓋高校黨委組織部或院(系)黨組織公章。
(2)獲獎證明材料:獲獎學金、省級“大學生綜合素質A級證書”、校級及以上“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yǎng)工程”培養(yǎng)對象、院(系)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學生”“研究生”“碩士”“博士”“學生干部”“研究生干部”“團干部”“畢業(yè)生”的考生須出具獲獎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擔任學生干部證明材料:大學期間擔任班長及以上學生干部一學年以上(含班級班長,班級團支部、黨支部書記,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書記、副書記〉,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各部部長、副部長等相應副職及以上,校、院〈系〉協(xié)會〈社團〉副職及以上)的考生,須出具學生干部證明材料(聘書)原件及復印件,材料須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lián)蔚木唧w職務名稱,并加蓋校黨委組織部或院〈系〉黨組織公章。
(4)具有參軍入伍經(jīng)歷的考生,須出具退役士兵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二)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四級聯(lián)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資格復審材料
1.《四川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補充錄用報名信息表》2份(須用1頁A4紙打印)。
2.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報考峨邊、馬邊職位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原件和復印件。
5.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其中:
(1)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時,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須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yè)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及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2)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3)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忌傻顷懡逃苛魧W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4)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和齊全。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全過程,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chǎn)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經(jīng)線上資格初審合格后,進入資格復審。
四、面試相關事項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照規(guī)定現(xiàn)場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并按要求領取《面試通知書》。
考生在面試當日持本人《面試通知書》、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未按規(guī)定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確保能按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
(二)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網(wǎng)絡報名所留電話錯誤或不暢通導致無法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本公告由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0833-2429486
樂山市人民檢察院 0833-2409136
樂山市公安局 0833-2499205
樂山市司法局 0833-2558360
樂山市委組織部 0833-2487564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2025年7月10日
原標題: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關于樂山市2025年補充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6509.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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